关于防范“海马养殖及加工销售”类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函
东莞东城 2026-06-18 14:57

关于防范“海马养殖及加工销售”类

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函



近期发现部分市场主体以“海马苗认领、委托养殖、承诺回收”名义,向社会公众推介投资项目,变相承诺固定回报,存在一定非法集资风险隐患。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特提示如下:


此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,通常采用“种苗认购—委托养殖—保底收购”的闭环运作模式。比如,由A公司作为出售方向投资者出售“海马种苗”。投资者不直接参与养殖管理,将所购种苗委托给第三方养殖公司B进行代养,双方约定养殖过程中的病害、死亡等风险全部由B公司承担。C公司作为收购方,与投资者签订收购协议,承担市场波动,甚至承诺提前按月向投资者支付“采购定金”。


请广大市民认清概念包装造势、高息返利引诱、拉人头层级计酬等典型套路,用新投资者本金兑付老客户利息的所谓“保本高息”的欺骗本质。海马养殖等存在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,不存在“只赚不赔”的投资项目。如发现市场主体以“海马养殖、委托代养、保底收购”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,请及时向市打非牵头部门举报。


举报电话:0769-22831514;

举报邮箱:jinrongban@dg.gov.cn。


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,自觉远离非法集资,共同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

东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

2026年6月16日

来源: 东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东莞市委金融办
  • 关键词:海马,非法集资,养殖,风险提示函,加工,销售,防范,人民群众,社会公众,投资项目
阅读   0
点赞   0
zdg 小编
2026-06-18 14:57:00
推荐
即时
loading...
点击开启小窗播放
微信方法